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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目星:中信证券关于海目星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4-04-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海目星激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海目星 2023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30 号)文核准,并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56 元,共计募集资金 72,8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660.38 万元后的
募集资金为 67,139.62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
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30.83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4,908.7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2020〕
3-7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4,908.79
                                  项目投入        B1            45,668.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617.47
                                  项目投入        C1            13,477.03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90.69
                                  项目投入     D1=B1+C1         59,145.0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808.1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571.92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571.92
                         差异                    G=E-F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由公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及保
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由公
司、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江

                                        2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由公司、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及保荐人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相
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罗湖支行        79040078801300001088          1,509.47 活期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滨海支行 03004227588                  1,105.19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
                                 755919473110505              1,107.97 活期
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蛇口支行 632284863                      414.96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
                                 44250100000809217888            22.24 活期
支行
交通银行深圳天安支行            443066144013002219923           251.19 活期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15811168686888                  118.34 活期
中信银行深圳前海分行营业部      8110301011900541085              41.97 活期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8110901013701274857           1,966.73 活期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83300188000134129               147.92 活期
江苏银行金坛支行                83300188000138719               885.94 活期
               合计                            -          7,571.92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3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
容并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增加实施主体和地点。具体
调整内容如下:

    (1)调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投资总额,由 60,900.00 万元调减至
46,460.00 万元;

    (2)增加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新增实施主体
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海目星),新增实施地点:
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八路 18 号。

    2、根据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


                                     4
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具
体调整内容如下:

      (1)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及“激光及
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予以结项,并将“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
苏)”的节余募集资金共 3,538.81 万元(含利息收入 849.27 万元)投入“激光及自
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用于未支付的工程尾款。前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
募投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后,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将
由 15,000.00 万元增加至 18,920.58 万元(含“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
转入的节余募集资金 3,538.81 万元以及“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利
息收入 381.77 万元),该项目投资总金额将由 15,000.00 万元增加至 19,000.00
万元,项目投资金额超出募集资金计划使用金额的部分将由企业自筹资金解决。

      (2)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6 月。经调整后的投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入       现拟募集资金投入金
 序号         项目                                                           增减情况
                                 金额                       额
  1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5,709.20                 1,182.08         -4,527.12
  2     土地费用                                /                        /              /
  3     工程建设费                   10,800.00                10,147.27          -652.73
  4     研发费用                      2,590.80                 7,770.65         5,179.85

  5     项目总投资                   19,100.00                19,100.0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意见



                                        5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海目星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海
目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海目星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
异议。




                                   6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单位: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908.7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477.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145.0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已变更项    募集资                                          截至期末                        入进度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                             入金额与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目,含部    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累计投入                        (%)                      本年度实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入                               入金额的差额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分变更    投资总      资总额                  入金额        金额                          (4)=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金额(1)                            (3)=(2)-                    态日期                  效益
                 (如有)      额                                              (2)                         (2)/                                             化
                                                                                                (1)
                                                                                                               (1)
激光及自动化装
备扩建项目(江      否                   28,119.25   28,119.25   2,634.96    28,118.65         -0.60        100.00%      2022 年 6 月    [注 1]    [注 1]      否
      苏)
                             60,900.00
激光及自动化装
备扩建项目(江      否                   17,689.54   17,689.54   3,497.24    15,997.77       -1,691.77       90.44%      2022 年 9 月    [注 1]    [注 1]      否
      门)
激光及自动化装
                                                                                                                         2024 年 6 月
备研发中心建设      否       19,100.00   19,100.00   19,100.00   7,344.83    15,028.61       -4,071.39       78.68%
                                                                                                                            [注 2]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合计           -        80,000.00   64,908.79   64,908.79   13,477.03   59,145.03       -5,763.76       91.1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7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该项目实施后,在预定的投入产出情况下,项目计算期内可实现年均营业收
入 95,424.81 万元。2023 年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苏)、激光及自动化装备扩建项目(江门)合计确认收入 119,998.76 万元,已达到预期效益。
[注 2]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投资总额的前提下,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激光及自动化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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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彭立强               陈靖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