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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目星:海目星: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3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21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采用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盛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如下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编制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依据经济和行业发展形势以及公
司实际情况,对2023年经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2024年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董
事会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
全体董事认真履责、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运作的规范性尽到了应尽
的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负责,
审议了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议案,指导了公司审计工作,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
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
ZI10130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174.42万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16,112.0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44,607.34万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7,160.54万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3,962,000股,扣除公司回购账户的股
份2,831,520股后,可参加分红的股份为201,130,48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拟派发现金
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0,113,048.00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董事赵盛宇先生、张松
岭先生、周宇超先生、罗筱溪女士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罗筱溪女士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筱溪女士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
专业知识,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规定,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董事罗筱溪女士回避表
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
平交易的原则,交易过程在双方平等协商达成的交易协议的基础上实施,不会对公司及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董事赵盛宇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
况编制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I10134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
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
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
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相关资产的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
产的实际状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海目星激光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
心,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5月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