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海目星: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4-09-24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65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642,6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2,642,6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
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文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6 月 25 日至 2021 年 7 月 4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032)。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
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
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
号:2021-036)。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 2022 年 4 月 13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4.56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152 名
激励对象授予 114.1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 年 7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
本次首次
已获授的 数量占首
授予限制
序 限制性股 次授予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的
号 票数量 制性股票
归属数量
(万股) 数量的比
(万股)
例
董事长、总经
1 赵盛宇 中国 理、核心技术人 20.00 8.00 40%
员
董事、副总经
2 张松岭 中国 理、核心技术人 15.00 6.00 40%
员
董事、副总经
3 周宇超 中国 理、核心技术人 10.00 4.00 40%
员
4 梁辰 中国 副总经理 10.00 4.00 40%
中国
5 彭信翰 核心技术人员 6.00 2.40 40%
台湾
6 温燕修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00 2.40 4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279)人 473.20 187.92 39.71%
总计 540.20 214.72 39.75%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归属
本次预留
已获授的 数量占首
授予限制
序 限制性股 次授予限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的
号 票数量 制性股票
归属数量
(万股) 数量的比
(万股)
例
1 曾长进 中国 副总经理 10.00 5.00 50%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129)人 89.80 44.54 49.60%
总计 99.80 49.54 49.64%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
来源情况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激励计划归属期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414 人(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285 人、预留授
予第二个归属期 130 人,其中 1 人同时参与首次及预留部分)。
三、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份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 年 9 月 27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264.26 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相关限售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
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243,962,000 增加 2,642,600 246,604,600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公司股本总数 243,962,000 股增加至 246,604,600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股份 2,520,450 股增加至 2,600,450 股,本次归属未
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出具了《海目星激
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鹏盛 A 验字[2024]00016 号),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
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止,公司已
实 际 收 到 414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
37,683,476.00 元,其中增加股本 2,642,6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35,040,876.00 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5 日止,公司已收到 414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股本)人民币合计 2,642,600 元。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6,604,600
元,股本为 246,604,600 股。
2024 年 9 月 20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并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收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52,132,606.14 元,公司 2024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为 0.76 元/股;本次
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 246,604,600 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 2024 年 1-6 月基本每股收益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642,600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08%,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