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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目星:海目星:关于2024年度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公告2024-12-14  

证券代码:688559             股票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4-088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 已审批通过的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
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拟向合作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 85 亿元人民币(含等值
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同意公司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
间,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70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相互
担保额度的公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公告》。

    (二) 本次拟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情况

    1、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原有 2024 年度提供授信
的基础上,新增 15 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
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信用证、远期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
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2、公司在原有 2024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根据申请综合授信、开展融资租
赁、项目贷款或其他业务需要等,新增 35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信用担保;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以其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专利、商标、存货、应
收账款等资产提供抵质押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具体
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3、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4 年度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新增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均自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且任
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同时,在前述有效期内,提
请股东大会自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授权董事会具体组织实施,并授权董事长或其他管理
层具体调整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额度,以及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主体签订相关的授信协议、担保协议等事宜。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中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1、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盛宇
    注册资本:24,660.46 万元
    成立时间:2008 年 4 月
    注册地点:广东省深圳市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件/元件
的销售、设计及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设备租赁及上门维修、上门安装;
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
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相关部件/元件的
生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837,500.85 万元,净资产 172,823.77 万元,
营业收入 510,737.56 万元,净利润 16,112.09 万元,负债总额 664,677.08 万元(数据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925,791.45 万元,净资产 282,636.35 万元,营
业收入 314,259.57 万元,净利润 4,990.55 万元,负债总额 643,155.1 万元(数据未经审
计)。
    2、海目星(江门)激光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海目星”)
    法定代表人:王军平
    注册资本:8,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7 年 3 月
    注册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主营业务: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激光发生器及部件、元
件;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销售;机械加工;激光设备、自动化设备租赁、上门维修及安
装;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门海目星总资产 408,034.41 万元,净资产 59,963.42 万
元,营业收入 204,700.18 万元,净利润 2,754.91 万元,负债总额 348,070.99 万元(数据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江门海目星总资产 405,394.72 万元,净资产 65,505.41 万
元,营业收入 140,896.67 万元,净利润 4,375.58 万元,负债总额 339,889.31 万元(数据
未经审计)。
    3、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目星”)
    法定代表人:周逸
    注册资本:21,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7 年 7 月
    注册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主营业务:激光智能设备、激光器及相关核心部件、元器件、自动化设备及相关核
心零部件、工业机器人成套设备及相关核心零部件、锂电设备及相关配套设备的设计、
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及控制系统的开发和销售;机械加工;设备租赁、维修
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海目星总资产 372,297.69 万元,净资产 86,147.48 万
元,营业收入 131,035.71 万元,净利润 11,421.4 万元,负债总额 286,150.21 万元(数据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江苏海目星总资产 374,504.05 万元,净资产 90,577.64 万
元,营业收入 154,250.73 万元,净利润 1,121.64 万元,负债总额 283,926.41 万元(数据
未经审计)。
    4、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目星”)
    法定代表人:林国栋
    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22 年 9 月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主营业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成都海目星总资产 24,622.56 万元,净资产 10,176.62 万
元,营业收入 48.73 万元,净利润 268.49 万元,负债总额 14,445.94 万元(数据已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成都海目星总资产 39,913.07 万元,净资产 9,962.84 万元,
营业收入 81.38 万元,净利润-216.93 万元,负债总额 29,950.24 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江门海目星、江苏海目星、成都海目星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江门海目星、
江苏海目星、成都海目星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新增授信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具体以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金融机构等相关主体
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将在本次新增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内根据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
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本次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的原因和必要性

    本次申请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促进相关经营主体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扩大整体业务规模起到积极作
用。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
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因此本次担保由公司
提供超比例担保,其他股东未按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
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自身
或下属控股子公司,故担保对象不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申请新增授信及担保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
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促进相关经营主体持续、稳健发展,对公司扩大整体业
务规模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日常经
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并能够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
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617,5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263.32%、56.73%。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总额为 137,000 万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 58.42%、
12.59%。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