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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航材股份: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提议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4-07-16  

 证券代码: 688563        证券简称:航材股份         公告编号: 2024-020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提议实施2024年度中
期分红暨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推动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基于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主业的坚定信心,公司董事长杨晖、副董事长骞西昌
提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
     公司将持续评估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和实施
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提升经营业绩、加大科研投入、规范公司治
理、坚持可持续的股东回报机制等方面,切实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回馈投
资者的信任,维护上市公司形象。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杨晖、副董事长骞西昌出具的《关于
提议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的函》,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提议情况

    为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推动全体股东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基于
对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主业的坚定信心,公司董事长杨晖、副董事长骞西昌向公
司董事会提议: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建议公司实施2024年度中期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1,00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结合自身经
营情况并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杨晖先生和骞西昌先生承诺将在董事会
正式审议该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二、 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将上述提议形成具体议
案并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
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