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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铁科轨道: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4-04-0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           被保荐公司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85130325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强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
                          泰康集团大厦 10 层
                          联系方式:020-38381090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浩吉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冼村路 5 号凯华
                          国际中心 4302-07A

     2020年8月31日,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轨
道”、“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铁科轨
道的保荐机构,对铁科轨道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3
年12月31日。

     2023年度,中信建投证券对铁科轨道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相应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
       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持续督导
 2     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证券交易所备案。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
 3                                        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
       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办公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
       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按有
 4     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规定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     规事项。
       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
       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
       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
 5     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     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
       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承诺等事项。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6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导
       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
 7
       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
       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
                                          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
       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
 8                                        进行了核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
       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导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
                                          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并审
 9     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
                                          阅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信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
                                          息披露文件。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
       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对公司
       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 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
10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的情况。
       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2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
       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
       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
       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或其控股股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     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11
       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关注函的情况。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
12     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诺的情况。
       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
       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
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事项。
       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
       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
       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
       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
14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事项。
       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
       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
       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
       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       保荐机构已制定现场检查的相关
       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     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具体的检查
15     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     工作要求。
       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出现该等
       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     需开展专项现场检查的事项。

                                   3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
        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
        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
        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
        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
        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
        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未履
 16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行承诺的情况。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核心技术源自控股股东非独家授权的风险

      公司是以高铁扣件为核心的高铁工务工程产品提供商,涉及的核心技术包括
高铁扣件系统技术、高铁特殊调整扣件技术及重载扣件系统技术。目前,公司生
产经营所需的上述三项核心技术均来源于铁科院集团铁建所的无偿非独家授权,
铁建所与公司签署的核心技术授权协议不存在触发单方面终止的条件,任何一方
违反该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

      铁建所除授予公司高铁扣件系统技术、重载扣件系统技术无偿、非独家使用
权外,同时将上述技术有偿授权给了安徽巢湖、晋亿实业、翼辰实业、中铁隆昌
和中原利达国内竞争对手。

      公司取得了相关核心技术的非独家授权,同时铁建所已承诺不会单方面解除
或终止相关授权,且在现有已授权对象基础上不会扩大授权对象或降低授权费用
率。若铁建所违约或者违反承诺解除对公司的技术授权、进一步增加被授权对象


                                    4
或者降低授权费用率,可能对公司经营及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研发失败的风险

    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由于研发外部环境的不稳定性、研发项目本身的复杂性
和研发人员能力的有限性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研发项目存在项目延期、
资金预算超限或研发成果未被有效保护等风险;同时由于对技术发展趋势或对产
品市场接受度的判断失误等不确定性因素,可能会导致新产品或新技术研发失败
或投入市场的新产品无法如期为公司带来预期的收益,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3、铁路产品认证风险

    根据《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产品取得《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后,每
12个月至少接受一次监督,《铁路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5年,需要延续有效期
的,持证人至少在有效期满前6个月提出认证申请。如果公司产品对应的CRCC
产品认证标准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生产的产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公司无法
持续取得CRCC产品认证,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技术研发人员流失的风险

    高铁工务工程行业具有较高的技术门槛,技术研发人员是公司不断进行技术
创新,保持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随着行业竞争日趋激烈,业内企业对优秀人
才的争夺日益激烈。且随着公司业务的开展,公司对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还将
继续增加。如果关键技术研发人员流失或者不能及时补充所需专业人才,公司的
业务发展将受到不利影响。

    5、控股股东违反高铁扣件设计技术授权约定或承诺的风险

    公司高铁扣件产品的核心技术包括公司自主研发的产品实现技术以及基于
联合研发获得铁建所无偿授权的产品设计技术。对于高铁扣件的产品设计技术,
2019年4月铁建所与公司签署《授权协议》,无偿授予公司弹条IV型、弹条V型、
WJ-7型、WJ-8型四种型号高铁扣件产品设计技术为期50年的非独家使用权,且
公司具有按照无偿非独家授权模式优先续期权利。铁建所已承诺不会单方面解除
或终止相关授权,且在现有已授权对象基础上不会扩大授权对象或降低授权费用

                                  5
率。若铁建所违约或者违反承诺解除对公司的技术授权、进一步增加被授权对象、
或者降低授权费用率,可能对公司经营及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6、核心技术受到侵犯的风险

    公司自有核心技术以及由铁建所授权的核心技术表现形式包括专利和技术
秘密,针对相关技术秘密,如果铁建所、公司或其他被授权对象因未遵守保密协
议约定、保密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技术秘密泄露,则可能面临技术秘密被他人
侵犯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铁路行业,主要客户包括各铁路建设单位和
施工单位,公司客户主要体现为国铁集团、百盛联合杭温铁路有限公司、中国铁
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翼辰实业和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等客户,较为集中。报
告期,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2.03%。

    公司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如果部分客户经营
情况出现不利变化,或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度减少,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
影响。

    2、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房产租赁相关风险

    铁科翼辰新建厂房及办公楼虽已经完成厂房主体建设,但设备搬迁和产能转
移尚未全部完成,倘若铁科翼辰在厂房租赁期内,相关土地、规划等主管部门就
上述房产所在地域的规划作出调整进而要求予以拆迁或搬迁的,或出租方提前收
回租赁房产导致公司需要改租新的房产的,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生产停滞、被迫搬
迁等风险。

    公司子公司铁科腾跃、兴城分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为租赁取得。虽然公司与
出租方签订了合法的房屋租赁协议,对房屋拥有使用权,但是仍存在出租方提前
收回租赁房产或到期不能续约的可能,导致公司需要改租新的房产。该事项会对
公司经营在短期内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6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高铁工务工程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钢材和橡胶、尼龙、塑料等,原材料价
格易受宏观经济周期、供需状况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销售主要通过投标方式取
得订单,产品价格一般在投标时即确定,若中标后原材料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将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海外市场拓展的风险

    在中国高铁“走出去”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但目前尚处于起
步阶段,公司海外市场拓展经验不足。在海外市场拓展过程中,公司将面临各国
国情的多样性、适用技术标准的差异性、对铁路需求的多变性等情况,公司可能
由于市场需求分析失误、研发失败、不能适应国外标准和技术条件等因素造成海
外市场开拓失败的风险。同时,拓展海外市场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包括商标及知
识产权保护、当地政治和经济局势、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变化等,如果上述因素
发生对公司不利的变化,将对公司海外市场的产品销售造成负面影响。

    5、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的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由于我国铁路行业的特殊性,公司轨道扣件系统等高铁工务工程产品的主要
客户之一为铁路建设方,大部分属于国铁集团控制的企业;报告期内,公司向控
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关联销售金额分别9,788.47万元、
77,118.2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98%、47.10%。同时,由于铁科院集
团在铁路行业中的定位,公司向铁科院集团获取技术授权、进行委托研发、采购
粘改剂核心组分等材料;报告期内,向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企业关联采购金额分别2,759.59万元、1,090.96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2.38%、0.94%。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
的关联交易占比较高,关联交易价格是按照市场化且公平合理的方式确定。未来
若相关关联交易定价不公允,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铁科院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7.50%的股权,能够通过股东大会和

                                   7
董事会对公司实施控制和重大影响。为避免利益冲突,控股股东铁科院集团于
2019年与公司就业务划分、人员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安排以保证公司的独立性,
但不能排除在后期的经营中控股股东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经营、人事决
策等进行控制进而影响其他股东利益的可能性。

    (三)财务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报告期内,铁科轨道、铁科翼辰、铁科腾跃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
优惠政策,铁科轨道、铁科翼辰、铁科腾跃和铁科天津研发加计扣除亦对公司经
营成果产生影响。报告期内,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合计影响额为5,256.20万元,税
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2.48%,如未来铁科轨道、铁科翼辰、铁科腾跃和铁
科天津不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或国家研发加计扣除税收政策调整将可
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及回款速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70,188.34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
24.24%。如果宏观经济形势下行,导致客户资金紧张,可能出现重大应收账款不
能收回的情况,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此外,若重大应收
账款未能及时收回,将可能增加公司资金压力,导致公司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减值风险

    报告期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51,205.87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为
17.68%。公司项目中标后,按照订单情况提前安排相关原材料采购;同时,由于
公司产品需要发送到客户工程项目所在地进行交付验收,产品验收具有一定的周
期。若公司客户采购计划出现调整,交付周期延长将可能导致公司存货发生减值
的风险。

    (四)行业风险

    铁路高端装备制造行业作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较长


                                  8
时间内仍将处于持续发展期。但如果未来高铁行业发展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宏观
经济增长水平下降导致政府财政趋于紧张,政府可能减少对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资,
市场需求发生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从而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
重大影响。

    (五)宏观环境风险

    铁路高端装备制造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其投资主要由政府进行主导,
受国家宏观政策、经济运行周期的综合影响,政府对铁路建设的投入规划取决于
对我国总体经济情况的预期、现有基础设施使用情况、政府融资渠道及财政支出
能力以及各地区经济发展的政策等相关政策的变化。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             2022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637,259,369.34   1,340,145,445.49       22.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90,628,421.72     236,916,442.68        22.6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87,618,418.29     233,572,307.85        23.14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469,056,758.67     162,959,923.21        187.84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主要会计数据            2023年末           2022年末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725,498,384.60   2,506,273,707.71        8.75
     的净资产
       总资产              3,778,573,438.57   3,480,533,953.13        8.56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38         1.12               23.21


                                          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38         1.12           23.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37         1.11           23.42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11         9.81      增加1.3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11.00         9.68      增加1.32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6.54         5.70      增加0.84个百分点
             %)

    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905.6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7.84%,主要系公司本期
营业收入增加,同时销售现金回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1、技术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科技创新为导向,已建立了高效的研发体系,并具备
在产品设计、制造和检测等方面的持续创新能力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潜力;通
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公司掌握了高铁扣件系统、高铁特殊调整扣件系统、重
载铁路扣件系统等多项自有核心技术。

    公司研发中心拥有理化性能、力学测试、光学测量、3D打印等研发检测用
设备,同时公司自主开发建造了轨道结构基础研发、轨道减振性能评估、轮轨耦
合振动测试以及缩尺轮轨关系实验等轨道专用研发装备及试验平台,用于铁路轨
道结构的系统研究,为提升产品使用性能,保障产品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可缩
短产品研发周期、促进新产品创新开发。

    此外,公司积极开展产品的CRCC认证。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有效CRCC
证书60张,认证范围覆盖高速铁路扣件系统弹条Ⅳ型扣件系统、弹条Ⅴ型扣件系
统、WJ-7型扣件系统和WJ-8型扣件系统;高铁扣件系统弹条类C4型弹条、JA型
弹条、JB型弹条、W1型弹条、W2型弹条、X2型弹条、X3型弹条,高铁和重载
扣件系统用螺栓、高铁扣件系统用尼龙件、高铁扣件系统用塑料件、WJ-8型铁
垫板下弹性垫板、高铁扣件系统用橡胶件;重载铁路扣件系统弹条Ⅵ型扣件系统、
弹条Ⅶ型扣件系统和WJ-12型扣件系统;重载铁路扣件系统弹条W4、W5,重载
铁路扣件系统用尼龙件、重载铁路扣件系统用弹性件、重载铁路扣件系统用塑料


                                      10
件、重载铁路用橡胶套靴和微孔橡胶垫板;客货共线铁路包括弹条Ⅰ型扣件系统、
弹条Ⅱ型扣件系统和弹条Ⅲ型扣件系统,A、B、Ⅱ和Ⅲ型弹条,城市轨道交通弹
条,城市轨道交通轨下橡胶垫板,客货共线铁路扣件系统用尼龙件、客货共线铁
路扣件系统用轨下垫板,客货共线铁路用橡胶套靴和微孔橡胶垫板;喷涂橡胶沥
青防水材料,铁路隧道防水板;铁路隧道止水带;高铁道岔用弹性铁垫板;弹性
体梁端防水装置;铁路桥梁支座产品涵盖铁路桥梁盆式支座KTPZ型≤45000kN-C
常温型/F耐寒型、TJPZ型≤45000kN-C常温型/F耐寒型、铁路桥梁球型支座TJQZ、
TJGZ型≤45000kN-C常温型/F耐寒型、TJQZ型≤45000kN-C常温型/F耐寒型(镀镍
-磷合金球冠),铁路桥梁其他类型钢支座YZM型≤3000kN-C常温型/F耐寒型;声
屏障预埋板和螺栓、防落梁预埋板和螺栓、接触网支柱基础预埋板和螺栓、下锚
拉线基础预埋板和螺栓、支座预埋板、高铁桥面钢栏杆。

    公司始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技术创新方面充分考虑到我国高寒、高温、
潮湿、多山等特殊环境,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不同应用场景下高铁工务工程产品耐
疲劳性、稳定性、耐腐蚀性、绿色环保处理等方面需求,为高铁安全、稳定运营
并保障旅客舒适性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同时,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掌握高铁
特殊调整扣件技术的扣件系统集成商,该技术确保高铁线路遇到路基工后沉降变
形和低温冻胀等特殊情况时,能在短时间内紧急恢复线路平顺性。自有核心技术
在生产经营中的应用使得公司产品性能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高学历、行业经验丰富的研发队伍。截至2023年12月
31日,公司员工总数为546人,其中公司研发人员126名,占公司员工总数23.08%;
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9人,占公司员工总数10.81%。公司大部分核心技术人员
有铁科院集团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其中多名核心技术人员主导了我国拥有自主
知识产权的高铁、重载扣件系统技术开发工作,并参与了扣件系统技术标准的起
草工作。高素质、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是公司保持技术创新的根本保障。

    3、丰富的产品结构优势

    作为高铁工务工程产品供应商,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公司形成了以高铁扣件
系统为核心,同时包括预应力钢丝及锚固板、铁路桥梁支座和工程材料等多种高

                                  11
铁工务工程产品布局,公司产品范围已覆盖至轨道、桥梁和隧道等多个高铁工务
工程领域。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地理环境多样化,在东北严寒地区、东南沿海
潮湿地区、西南多山地区、西北干旱风沙地区等不同的应用场景,公司均能提供
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公司是目前国内市场上唯一一家高铁特殊调整扣件系统
供应商。丰富的产品结构,使得公司产品覆盖领域广,应用场景多,更能满足客
户多样化的需求。

    4、生产管理优势

    公司建立了扣件弹条全自动化生产线,自主研发了弹条定尺模具、弹条成型
模具、扣件系统试验装备、弹条积放式淬火技术、扣件系统快速检验方法及检验
装备,并运用生产管理系统(MES)、质量在线检测系统、能源管理系统、视频
监控及条码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了对产品生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凭借一流的工艺制造水平、自动化生产能力、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能够为
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技术服务。

    上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3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为了保证公司能够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保持产品技术领先水平,维持公司的
市场竞争优势,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2023年度,公司研发投入10,709.89万元,
较2022年度上升40.11%;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达到6.54%,较2022年5.70%
占比水平有所提高。

    2023年,公司研发项目进展顺利,募投项目北京研发中心投入使用。公司积
极开展北京研发中心新产品的研发、试验及试制工作,夯实企业研发能力,稳步
实施扣件系统、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等研发工作。公司承担了《时速400公里高速
铁路基础设施力学行为与技术体系研究-新建高速铁路基础设施时速400公里的应
用验证》《时速400公里高速铁路轨道结构性能提升与平顺性控制技术-高速铁路
扣件系统适应性及性能提升技术》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截止目前所有项目
均按照研发计划有序开展。

    2023年,公司共申请专利59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31项、软


                                   12
件著作权6项;共获得专利59项,其中发明专利17项、实用新型专利36项、软件
著作权6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专利309项,其中发明专利66项、
实用新型专利233项、外观设计专利1项、软件著作权9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铁科轨道的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1,146,309,895.05

        减:年产 1,800 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投入            277,280,217.64

        减: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                         112,858,962.46
  截
  至    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480,000,000.00
  期
  初    减:部分发行费用                                      21,588,483.43
  累
  计    减:购买理财产品                                     700,000,000.00
  发
  生    加:赎回理财产品                                     700,000,000.00
  额
        加:收到银行利息                                      23,503,948.77

        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8,999.95

        减:年产 1,800 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投入             66,856,736.49

  本    减: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                            1,317,725.73
  期
  发    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157,228,994.17
  生
  额    加:收到银行利息                                        2,673,580.28

        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3,446.70

        减:年产 1,800 万件高铁设备及配件项目投入            344,136,954.13

    截 减:北京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                          114,176,688.19
    至
    期 减: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637,228,994.17
    末
    累 减:部分发行费用                                       21,588,483.43
    计
    发 减:购买理财产品                                      700,000,000.00
    生
    额 加:赎回理财产品                                      700,000,000.00

        加:收到银行利息                                      26,177,529.05



                                         13
                           项目                             金额

      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12,446.65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55,343,857.5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铁科轨道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
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直接
持有公司股票55,300,000股,通过北京铁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23,700,000股。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王显凯持股99.00%的北京中冶天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25,280,000股股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减持、质押、冻结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1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强                    汪浩吉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