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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仪装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4-01-2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北京京
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仪装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京仪装备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8 号),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1.9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1,900,000.00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75,646,501.03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1,266,253,498.97 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24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110C000538 号
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由
公司与保荐人、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文号

        集成电路制造专用高
  1     精密控制装备研发生   506,000,000.00     506,000,000.00   开备案[2022]58 号
        产(安徽)基地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0     400,000,000.00   --

               合计          906,000,000.00     906,000,000.0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增加公
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
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超募资金)的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
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
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
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
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
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
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的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超募资金)
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
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
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仪自动化装备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涛                  黄 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