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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迅捷兴: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3-19  

证券代码:688655             证券简称:迅捷兴          公告编号:2024-016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四东宝工业区
G 栋三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仁德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
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4
年 3 月 18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7.515 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30.59 万股。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迅捷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