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菱电电控:菱电电控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吴章华)2024-12-06  

证券代码:688667                                             证券简称:菱电电控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信息
         上市公司名称: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菱电电控
         股票代码:688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章华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三源里街8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源里街8楼******




         权益变动性质: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5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
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菱电电控”、“上市公司”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菱电电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菱电电控/上市公司/公司   指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章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如部分比例数据存在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吴章华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5102281972********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三源里街8楼******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三源里街8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
                                    否
     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要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024年9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截止本报告
书签署日,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已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未
完成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
范文件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增加或减少等相关安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章华先生,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数量       占总股本   持有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持有股份          3,003,569        5.80%    2,333,569     4.50%
  吴章华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3,003,569        5.80%    2,333,569     4.50%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吴章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33,474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
区灵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95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333,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中,吴章华先生持有的全部
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章华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2月5日,通过上交所大宗交易系
统减持公司股份合计67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具体情况如下:

                                               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变动时间
                                               (元)          (股)      比例
                            2024/10/18-
  吴章华      大宗交易                         33.21-33.21   670,000      1.29%
                             2024/12/5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被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
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
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
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置备地点: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清水路特8号
电话: 027-81822580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章华)

                                            日期:2024年12月5日




                                       12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章华)
                                            日期:2024年12月5日




                                       1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湖北省武汉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菱电电控                    股票代码           688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   北京市朝阳区三源里
                 吴章华
名称                                         系地址             街8楼******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                                                  有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                                        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一致行动人披   吴章华:
露前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股数量:3,003,569股
市公司已发行股   持股比例:5.80%
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吴章华:
务人及一致行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人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333,569股
份数量及变动比   持股比例:4.50%
例
               吴章华:
在上市公司中拥 减持股份:670,000股
有权益的股份变 减持比例:1.29%
动的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2月5日
               方式: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 不适用
                                      14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是否拟于未来12
                否(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
个月内继续增持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或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
                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是            否不适用
未解除公司为其
                ________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不适用




                                      14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菱电汽车电控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的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章华)
                                           日期:2024年12月5日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