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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鼎通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继辉2024-04-17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东莞
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莞市鼎
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规定,勤勉履职,认真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事务及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肖继辉,女,197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4 年 7 月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2004 年至今,任暨南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2014 年 5 月至 2018 年 11 月,任河南飞天农业开发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1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至 2023 年 4 月,任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广州市蓬勃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2018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4 月至今,任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
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
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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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董事会 7 次,股东大会 4 次。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以现场
 董事
                                 或通讯                   是否连续
 姓名      应参加     亲自                委托   缺席次                出席股东大
                                 方式亲                   两次未亲自
           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数                    会的次数
                                 自参加                   参加会议
                                   次数
肖继辉        7         7          7       0        0        否            4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独立、客观、审慎的对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所有
议案行使表决权。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
关材料,对募集资金管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度利润分配、续聘审计机构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本人依据多年积累的教学实务经验和会计专业能
力对董事会及公司的运作经营提出了合理建议。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
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及重大事项的表决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此外,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作为董事会各专业委员
会的委员,本人参加了各自任期内的专业委员会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关注公司在媒体、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及时掌握公
司信息披露情况,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此外,本人还通
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重大事项,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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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纠正
并落实改进,为独立董事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无相关情形发生。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了定
期报告,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2023 年 8 月 15 日、2023 年 10 月 30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与 2023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披露的定期
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2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全面的审核和评价,以确保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
规性。通过审查,本人认为该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通过有效的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
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审计机构的情形。
     公司于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关执业证书和从事证券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按照中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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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
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能够满足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
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
求,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无相关情形发生。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无相关情形发生。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定公司 2023 年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
情况是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
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
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持
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判断原则,
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忠实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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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最后,本人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3 年度工作中给予本人的协
助与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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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肖继辉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