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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泰新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泰新光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4-05-24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泰新光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
                       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青岛
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对海泰新光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审核同意,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1 月 12 日《关于同意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0 号)核准,同意海泰
新光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780,00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76 元/股。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78,852,800.00 元,扣减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1,529,371.20 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3,807,177.13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3,516,251.67 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717,323,428.80
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3,807,177.1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
永华明(2021)验字第 61544479_J0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海 泰 新 光 已 使 用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365,953,503.37 元,其中,划转发行费用人民币 24,266,041.32 元,募投项目支出
341,687,462.05,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00.00 元,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
息收入、现金管理投资收益扣减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 31,899,297.60 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263,269,223.0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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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增资事项概述
    (一)增资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增
加实施地点并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内窥镜医疗器械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增加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并重新分配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增加实施主体 OMEC Medical (NV)
Inc.(以下简称“美国奥美克(NV)”),增加实施地点美国内华达州。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青岛奥美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美克医疗”)以自有
资金 827.67 万美元和募集资金 1,655.33 万美元向全资孙公司美国奥美克(NV)
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2、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OMEC Medical (NV) Inc.
    注册地址:5690 Riggins Court, Reno, Nevada, 89502, U.S.A.
    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07 月 29 日
    主要业务:内窥镜生产和封装业务
    (二)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美克医疗持有美国奥美克(NV)100%股权,美国奥美克
(NV)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三)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 :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0,723.62                   10,412.19
        净资产                               7,618.64                    7,934.70
       营业收入                              2,941.38                      8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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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净利润                                 705.34                   309.13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美国奥美克(NV)进行增资,可以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和生产基地布
局的战略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进一步增强全资孙公司的资本实力,
促进全资子公司良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部署及长远利益。本
次增资完成后,美国奥美克(NV)仍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发生变更。
    五、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美国奥美克(NV)的生产经营正常,业
务稳定,总体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以公司自有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出资,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境外资金使用金额需要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批,项目的实施
存在不能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风险,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
注后续进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泰新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
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孙公司,美国奥美克(NV)的生产经营正常,业务稳
定,总体风险可控,本次增资以公司自有资金和部分募集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增资无异议。同时,保荐机构也将关注本次增资事项获
得相关部门批准的进展,及时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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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泰新光使用自有资金和部
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贺南涛                  郁伟君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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