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海泰新光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16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47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通知全体监事,公司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今兰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各项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及全
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
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通过审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