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泰新光:海泰新光关于作废处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10-09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60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泰新光”或“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根据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杰刚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
集投票权。
3、2022 年 8 月 29 日至 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9 月 8 日,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54)。
4、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7)。
5、2022 年 9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7、2023 年 9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
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由于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上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作废处理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792 万股;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考核要求为以 2021 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
为基数,对每个年度定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净利润增长率(B)
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对应的系数(X)核算归属比例。
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或年度净利润增长率(B)
归属期
核年度 目标增长率(Am)或(Bm) 触发增长率(An)或(Bm)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40.00% 32.00%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70.00% 56.00%
第三个归属期 2024 110.00% 88.00%
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Ax=1
营业收入增长率(A) 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