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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泰新光:海泰新光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11-05  

证券代码:688677           证券简称:海泰新光       公告编号:2024-066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5/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2,600 万元~5,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69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用途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73.7 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110%
实际回购金额                  2,610.96 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8.89 元/股~40.75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4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2024 年 5 月 15 日公司披露回购
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
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
策实行;

    2、回购股份金额: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6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含);
    3、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9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
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股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     回购实施情况
    1、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披露
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完成回购。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737,000 股,占公司
总股本 120,614,000 股的比例为 0.611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 40.75 元/股,最
低价为 28.89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109,622.58 元(不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
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
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
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
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
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 年 6 月 22 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
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00                0                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1,637,381           100.00      120,614,000            100.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1,023,381           0.8413          737,000            0.6110

      股份总数               121,637,381           100.00      120,614,000            100.00
      注: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和《青岛海泰新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1),公司对前一次回购中 1,023,381 股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
      注册资本至 120,614,000 股。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737,000 股,现有库存股 737,000 股,全部存放于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
      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
      在本公告发布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
      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新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