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优新材: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4-02  

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2
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97,439 股,占公司总股本 84,020,211 股的 1.19%,
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5.45 元/股,最低价为 35.50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63,776,834.66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3 元/股(含)。回
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回购的
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 7,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9,000 万元(含)”。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
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实质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 日、2023 年 8 月 9 日、2023 年 8 月
12 日、2023 年 9 月 1 日、2023 年 10 月 9 日、2023 年 10 月 18 日、2023 年 11 月
1 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2023 年 12 月 30 日、2024 年 2 月 1 日、2024 年 2 月 7
                                        1
日、2024 年 3 月 1 日、2024 年 3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5)、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2)、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5)、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9)、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关于推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及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97,439 股,占公司总股本 84,020,211 股的 1.19%,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95.45 元/股,最低价为 35.50 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63,776,834.66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
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2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