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0-30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15 日 东莞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议案一 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
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
议案三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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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奥普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
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参加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
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逐项审议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
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
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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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
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
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
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
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
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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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10:00
(二)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兴发南路 66 号之一
(三)召集人: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主持人:董事长卢盛林
(五)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逐项宣布议案表决结果、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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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增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谢春晓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附件所示。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
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调整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现提请
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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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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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谢春晓,男,1981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
2006 年 9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东莞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专任教师;2016 年 9
月至 2021 年 12 月,任东莞理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成形制造工程系主任;2021 年
8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
东莞理工学院粤台产业科技学院副院长。
谢春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谢春晓先生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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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具体修改内容为: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
1 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 成,其中四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
事长一人,暂不设副董事长。 事长一人,暂不设副董事长。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
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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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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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修改内容为: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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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其中独立董事四名。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
议事规则》。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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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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