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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宏微科技: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4-11-05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11                                证券简称:宏微科技
 转债代码:118040                                转债简称:宏微转债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1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3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5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5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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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
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
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
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
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
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
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
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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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
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
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严格遵守会场要求,有序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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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14 点 00 分
    (二)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四)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善麒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
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审议会议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                                                             √
         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
   2                                                             √
         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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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休会,汇总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   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   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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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人民币 1,1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下发《关于同意江苏宏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17 号),同
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623,334 股,发行价格为
27.5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67,738.7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
币 8,058.36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80.4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审验出具“天衡验字〔2021〕0010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
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680.43 万元,其中,超额
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930.07 万元。根据公司《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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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方式及投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调整后拟使用募
 序                           项目总投资     拟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集资金投入金额
 号                           (万元)       投入额(万元)
                                                                   (万元)
       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
 1                               37,722.99         37,722.99         40,147.14
           业基地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027.37         10,027.37          7,603.22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
 3                                8,000.00          8,000.00          8,000.00
           动资金项目
            合计                 55,750.36         55,750.36         55,750.36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新型电力半导体器件产业基地项目”及“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予以结项。

      三、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总额为 3,930.07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1,100.00 万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7.9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
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
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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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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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在保障股东利益、实
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拟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进
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一)适用对象:2024 年度在公司担任董事且不在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开始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综合考虑公司效益与股东利益,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确定如下年度薪
酬方案:

    不在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实行非独立董事
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 8.4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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