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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科赛博: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11-2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赛博”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爱科赛博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3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2.0000 万股,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42,987,600.00 元,扣除
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25,293,581.0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1,317,694,018.94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3]9218 号”
《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根据公司披露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调减投资金额及使用调减资金、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新增募投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3),募集资金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
序                                                                   募集资金拟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号                                                                     投资金额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                                                       8,565.00             8,565.00
     精密特种电源产业化建设项目
     苏州爱科赛博电源技术有限责任
2                                                      10,000.00            10,000.00
     公司新增精密测试电源扩建项目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3                                                       6,000.00             6,000.00
     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爱科赛博研发创新总部及先进制造
4                                                      56,233.81            54,293.23
     基地(新建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7    回购股票                                 5,841.60~11,683.20   5,841.60~11,683.20
                合计                    116,640.41~122,482.01 114,699.83~120,541.43
注: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
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5,841.6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1,683.20 万元(含)。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2,377,097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
58,466,727.45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二)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
20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其他事项

     2023年10月,公司从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尾号:9654)支付了发行费用中
的审计费6,132,075.46元、律师费2,783,018.88元,合计8,915,094.34元。该
8,915,094.34元属于应从超募账户直接支付的发行费用,现予以更正。但因原补
充流动资金帐户已于2024年6月注销,故新开立专户,将8,915,094.34元从超募
资金账户转至新开专户,用作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待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该专
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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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
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937,694,018.94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160,0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7.06%。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
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
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和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
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
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使用超募资金 160,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60,000,000.00 元永
                                     3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17.06%。本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
用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160,000,000.00 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60,000,000.00元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支出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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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朱伟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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