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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大生物: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20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6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 1 号 辽宁成大生物股
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0

普通股股东人数                                                27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40,736,68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40,736,68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7.8068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806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宁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崔建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部分募投分项目变更暨内部投资结构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9,791,857 99.6075 870,070 0.3614         74,761 0.0311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公司部
         分募投分项目
 1       变更暨内部投     11,745,093        92.5544     870,070     6.8563    74,761      0.5893
         资结构及金额
         调整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关联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颖、张兴林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