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生物: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4-10-30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3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9 点 30 分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 1 号 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刊登《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
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
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739 成大生物 2024/11/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或
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有
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
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
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各类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由管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除参照第 2
条提交相应文件外,还应出示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产品及管理人备案登记证明复
印件。
4、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核查、复印件留存,并提供原件(授权
委托书)一份。自然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需要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
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股东或代理人在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5、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
准,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
并需附上述 1、2、3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或邮件上请注明“成大生物
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6、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前(含当日)提交到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
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
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 2024 年 11 月 12 日(9:00-16:00)。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 1 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新放街 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10179)
六、 其他事项
(一)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3782632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 1 号
电子信箱:lncdsw@cdbio.cn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1 月 15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