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成大生物: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11-16  

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4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新放街 1 号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74

普通股股东人数                                                     27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8,808,96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8,808,96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343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343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李宁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和《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崔建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38,258,764 99.7696 501,162 0.2098             49,042 0.020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称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
         变更会
  1      计师事    10,220,000         94.8914    501,162       4.6532   49,042   0.4554
         务所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 1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关联事项议案的表决,不存在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辽宁恒信(沈阳)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凤,郭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