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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倍轻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31  

证券代码:688793           证券简称:倍轻松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 1777 号海信南方大厦 19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3

普通股股东人数                                                        6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1,614,9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1,614,90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49.8511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85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41,544,113 99.8299 50,302 0.1209 20,494 0.0492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变更经营    316,253    81.7088    50,302   12.9963   20,494   5.2949
          范围、修订章
          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晗、颜一然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