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旺成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坚)2024-04-26  

 证券代码:830896           证券简称:旺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
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
发展状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针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性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坚先生,1968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民商法学专业副教授。1993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
 商管理学院,现任民商法学专业副教授。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


二、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出席情况

    1、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
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       实际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投票情况
               会次数             数             次数        数

   胡坚          8                 8              0            0     均为赞成票


    2、2023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胡坚                 3                  3               0             0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
立意见。本年度,本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第四届董事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
 2023年1
            会第八次会 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申请             同意
  月3日
                议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
                                                议案》

            第四届董事
2023年2月
            会第九次会 《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同意
   28日
                议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
                            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
                            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
            第四届董事
2023年4月                   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
            会第十次会                                                    同意
   25日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
                议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2023年5月
             会第十一次       《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的议案》       同意
   15日
                会议

                          《关于股东吴银剑、吴银华、吴银翠为公司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第四届董事 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2023年5月
             会第十二次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     同意
   22日
                会议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
2023年7月5
             会第十三次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日
                会议

             第四届董事 《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
2023年8月
             会第十四次 案》;《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同意
   25日
                会议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一)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具体如下:
   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应到委员
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应到委员
3名,实到委员 3名,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应到委
员3名,实到委员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出席了上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3年
度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
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设立自报告期末,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需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召开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
  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情况;(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
  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现场沟通、微信、电话等方式,对公司聘请的
 2023年年报的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
 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与评价,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
 了积极沟通。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所审议事项作出公正、独立、客观的
 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在此基础上,本人与公司管理人员建立了通畅的交流渠道,充分了解公司发展
战略、研发进展、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
提出自己的建议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本年度我在旺成科技的实际工作时间为10天,现场工作情况如下:
    2023年1月3日出席董事会,通过座谈方式了解公司2022年的经营情况,审议
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的具体方案的议案》,并就前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2月28日出席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的议
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5日出席董事会,与高管团队充分讨论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并就前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5月18日列席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讨论权益分配方案。
    2023年6月14日列席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的内容。
    2023年7月5日出席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5日出席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并就前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10月27日出席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11月16日列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公司章程和公司
治理相关制度的修订内容。
    2023年12月20日现场了解公司新产线进展情况。


九、其他情况

    2024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新颁布《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挥
专业知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胡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