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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富恒新材: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4-02-26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0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1,308,6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2%。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财务总监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期限为 1 年,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支付货款、
归还他行流动资金性质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
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308,67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期限为 1 年,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支付货款、
归还他行流动资金性质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
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行
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授
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和间接授信额度。具
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308,67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宝安区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区支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授
信品种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和间接授信额度。公
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 7,5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授信品种为为流动
性支持类、担保承诺类。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308,67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人民币 7,5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 1 年。授信品种为为流动
性支持类、担保承诺类。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
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 3 年。授信品种为一
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308,67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期限为 3 年。授信品种为一
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
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2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博阳、王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