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姚秀珠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决议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1,114,9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在任高级管理人员 4 人,出席 4 人,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规定和 要求,以及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董事会运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报告期内,共召开 9 次监事会会议, 列席了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进行了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监事会主席刘 明先生向监事会作《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 2023 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 总结,形成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和业务开展预期,对 2024 年度的财务计划提出预算方 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及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公司拟根据 2023年盈利情况,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转增3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10股转 增3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0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 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263,000.00元,转增32,526,00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定期报告相关事项》等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 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向各位董事作《2023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审 计工作提示的通知》有关要求,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 机构,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 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公司2024年度拟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 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26,3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高香林先生、刘勇先生及离任独立董事王文广先生根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总 结,形成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香林)》(公告编号:2024-019)、《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勇)》(公告编号:2024-017)和《2023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王文广已离任)》(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规范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并编制了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 具了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 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调动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根 据《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独立董事为公司 规范运作、治理体系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独立董事的工作任务、职责及公司所在地的整体经济发展情况,拟调整公司独 立董事津贴,将独立董事津贴由税前 6 万元/年调整至税前 7.2 万元/年,上述 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四届监事会部分监事津贴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综合考虑,同意调整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 贴,按如下标准执行: 1、内部监事(含职工监事),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制度,以其在公司内的实 际职务(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2、外部监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 4,000 元/ 月(税前),除此以外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等;外部监事因出席 公司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 他费用,自行承担。 3、上述调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0,9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孙美凤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贷款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为 3 年。用途为归还借款及流动 资金周转。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龙岗支行申请贷款以公司名下 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为 3 年。以公司名下位于宝安区 松岗街道罗田象山工业区一号厂房、二号厂房、三号厂房、一号宿舍(房产证 号:深房地字第 5000599400 号)提供抵押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龙岗支行申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岗支行申请 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为 3 年。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 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26,3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 2 年,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具体内容以双 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为 2 年,用于日常资金周转。公司股东及公 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26,3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2 年,用于采购原材料等日常资金周 转。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 2 年,用于采购原材料等日常资金周 转。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 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26,3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贷款的 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 民币 6,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用于支付上游货款、补充流动 资金或置换其他银行流动资金类贷款。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 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1,114,9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人 民币 6,000 万元的贷款,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用于支付上游货款、补充流动 资金或置换其他银行流动资金类贷款。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 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126,319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所列事项,关联股东姚秀珠、郑庆良和深圳市冠海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二十四)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六 《关于公司 2023 926,319 100% 0 0% 0 0% 年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的议案》 十三 《关于调整公司 926,319 100% 0 0% 0 0% 独立董事津贴的 议案》 十四 《关于调整第四 926,319 100% 0 0% 0 0% 届监事会部分监 事津贴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博阳、王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