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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富恒新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2024-12-30  

 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公告编号:2024-111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姚秀珠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 之日起生效 。上述 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9,997,117 股,占公司股本的 35.4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俊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高香林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明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计泉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李军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自 2024 年 12 月 30 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3,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李军先生通过深圳市拓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13,000 股
股份。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王涛先生,1987 年 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
年 7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广东圆融新材料有限公司品质主任工程师职务;2015 年 5 月
至 2024 年 11 月,任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品质经理职务;2024 年 12 月至今,
任中山市富恒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计泉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7年
12月至2009年11月任东莞华昌隆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人事部主管,2009年12月至今任深圳
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
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
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
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
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
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十一次会
议,并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1、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我们对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认
为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
况。上述被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
    3、我们同意提名姚秀珠女士、张俊先生、王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以及提名刘勇先生、高香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十一
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四)《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