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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富恒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2024-12-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恒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郑庆良
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关联担保情况

    (一)本次关联担保概况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用途为营运周转。
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无偿为公司此次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姚秀珠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29 号新世界豪园 1-10-G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关联关系:与郑庆良为夫妻关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2、自然人

    姓名:郑庆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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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29 号新世界豪园 1-10-G

    目前的职业和职务: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关联关系:与姚秀珠为夫妻关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股东、实际
控制人

    信用情况: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担保的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30 日,富恒新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关联方无偿为公司向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姚秀珠和郑庆良已回避表决。

    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前,2024 年 12 月 30 日,富恒新材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上述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关联担保已在 2024 年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已经公司 2024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姚秀珠和郑庆良未就上述提供担保事项收取任何费用,上述关联担保系关
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姚秀珠和郑庆良夫妇将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后,与中国信托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担保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担保系实际控制人为支持公司发展,促使公司更加便捷获得银行
授信,关联方自愿为公司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
响,且不会对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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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符
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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