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柏星龙: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4-04-16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星龙”或“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
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柏星龙预计 2024 年日常
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
2023 年与关联
预计 2024 年发 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方实际发生金
生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
额
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
料和动力、接受 - - - -
劳务
由于关联方公
公司向关联方
司于 2024 年 1
贵州省多彩贵
月 10 日完成工
州名酒销售有
销售产品、商 商注册,因此
限公司提供品 3,000,000.00 0.00
品、提供劳务 在上一年度中
牌策略规划、创
并未与该关联
意设计服务和
方公司发生任
创意包装生产
何关联交易。
委托关联方销
- - - -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 - - -
产品、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
其他 1,400,000.00 1,096,850.00 无
深圳市鸿汐物
业租赁有限公
司租赁宿舍供
公司员工使用
合计 - 4,400,000.00 1,096,850.0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贵州省多彩贵州名酒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街道林城西路摩根中心 B 座第 10 层
B10-44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启兵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实际控制人:孙启兵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
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
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
经营。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经营;供应链管理服务;酒制品生
产;烟草制品零售;食品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品牌
管理;企业管理;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
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关联方为公司投资持股占比 8%的参股孙公司,公司董事赵国祥
任关联方董事。
2、关联方名称:深圳市鸿汐物业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和平社区和平路 1085 号富临大酒店 738-
A
法定代表人:张建波
实际控制人:张建波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地产中介;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
策划;从事节能环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保洁
服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
文件后方可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赵国忠配偶张建华的兄弟控制的企业。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
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回避表决。
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深圳市鸿汐物业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汐物业”)、贵
州省多彩贵州名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彩贵州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
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定价根据市场价格经协商一致达成公允
合理定价。
(二)定价公允性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本着公平交易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
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与鸿汐物业签署租赁协议,租赁其宿舍供公司员工使用,具有必要性。
2023 年度公司与鸿汐物业签署的部分租赁协议,2024 年度仍在继续履行;在上
述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鸿汐物业签署相
关租赁协议。
公司主要为关联方多彩贵州公司提供品牌策略规划、创意设计服务和创意包
装生产,公司将根据多彩贵州公司创意设计及创意包装生产需求签署相关采购协
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所需而做出的必要预计,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的关联交易不构成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按照有关协议或约
定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
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公司业务完整性和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
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李孟烈 林海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