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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柏星龙: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07  

     证券代码:833075      证券简称:柏星龙        公告编号:2024-053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一路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
楼 6 楼多功能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国义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大会的通知依法定程序和时间发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2,840,8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604,8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董事王志永因公出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张娟因公出差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2023 年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进行
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监事会根据 2023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进行
全面总结并制作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初大智、杨强、盛宝军、甘权、刘昱熙五位独立董事分别就 2023 年度工作
出具述职报告,现任独立董事盛宝军、甘权、刘昱熙已于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甘权)》(公告编号:
2024-018)、《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刘昱熙)》(公告编号:2024-019)、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盛宝军)》(公告编号:2024-020)、《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杨强)》(公告编号:2024-021)、《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
报告(初大智)》(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情况》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
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出具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
告编号:2024-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
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40,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
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经
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4 年度董事及监事薪
酬方案。其中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监事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
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无额外津贴;独立董事津贴 7.2 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2,787,50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8%;反
对股数 2,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深圳市柏星龙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凤英、杜全立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16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168,410,843.67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76,484,315.23 元。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4,815,000 股,根据扣除回购专户 636,374 股(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后的 64,178,62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4.6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9,522,167.96
元。将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2 个月内予以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40,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竞争性谈判结果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综合考虑会计师事
务所的审计质量、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公司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业务,聘
期一年,服务费用 55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0 股,占
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
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人调减为 6 人,其中非
独立董事人数由 6 人减为 4 人,独立董事人数由 3 人减为 2 人。公司拟修订《公
司章程》中董事会人数相应条款。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
程》中关于独立意见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4-04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调减董事会成员人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董事会运作和公司治理实际情况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
作效率和战略决策水平,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 9 人调减为 6 人,其中非
独立董事人数由 6 人减为 4 人,独立董事人数由 3 人减为 2 人。调整后第五届
董事会任期不变。
     调整前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赵国义、赵国祥、赵国忠、苏凤英、汤崇辉、王志永;独立董
事盛宝军、甘权、刘昱熙,
     调整后董事会成员:非独立董事赵国义、赵国祥、苏凤英、王志永;独立
董事甘权、刘昱熙。
     公司此次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关于董事
会组成人数、任职要求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 )披 露 的《关 于调减 董事 会 成员人 数的公 告》( 公告编 号:
2024-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40,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交所发布的《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意见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2,838,83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弃权股数 2,00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九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2,604,801   100.000%      0       0.000%      0       0.000%
              派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麦琪、吴威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赵国忠        董事           离职     2024 年 5 月 6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盛宝军      独立董事         离职     2024 年 5 月 6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汤崇辉        董事           离职     2024 年 5 月 6 日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决议》;
    (二)《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柏星龙创意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