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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康比特: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2024-10-28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太平洋证券”)作为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比特”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
募集资金管理》《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
比特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 11 月 15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康比特
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880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2 年 12 月 8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2〕259 号),经批准,公
司股票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股数为 20,490,000 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 8.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3,9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 25,530,595.62 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8,389,404.38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出具《北京康
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第 100Z0035 号)。公司
已经就本次募集资金的存放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已存储
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后)
  1       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599.57             10,000.00
  2            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                  5,000.00               3,838.94


       其中,“品牌建设与推广项目”已结项,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046)。
       三、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具体情况
       (一)增加“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以及产品市场需求的持续快速增长,原“运动营养食品生
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方案预计无法充分保障公司未来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及开
发需要,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公司未来发展,且充分提升土地使用效率等原因,公
司拟增加“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由人民币
12,599.57 万元增加至 30,876.85 万元,增加的资金 18,277.28 万元来自于企业自
有、自筹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取得的资金,并相应调整内部投资
结构, 增加后投资概算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投资金额       占比       调整后投资金额        占比
  1      固定资产建设投资            11,420.00      90.64%           29,333.02       95.00%
 1.1        基建工程费                8,550.00      67.86%           22,781.73       73.78%
          生产、研发、办公
 1.2                                  2,870.00      22.78%            6,551.29       21.22%
            设备购置费
  2        铺底流动资金               1,179.57       9.36%            1,543.83       5.00%
         项目总投资                  12,599.57     100.00%           30,876.85   100.00%


       (二)调整“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拟调整“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面积规划。公司原计
划在河北省固安工业园区南区新建四层合计 26,000 平方米的生产厂房,并购置
安装液体生产线、软胶囊生产线和凝胶糖果生产线。近年来,公司固体剂型、液
体剂型产品市场需求快速增加,产能需求相应增加,拟将建筑面积增加至 54,377
平方米,主要建筑内容包括液体生产线、固体制剂生产线及仓库等。
    (三)延长“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
    因“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具体建设内容变动,为
确保项目质量和长期效益,拟将“运动营养食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 年 12 月延长至 2026 年 8 月。
    四、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原因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健康饮食的需求也越来越强烈。尤其是
在健身热潮的带动下,人们对于运动营养食品的需求更加旺盛。同时,随着互联
网的普及,人们获取健身知识和健康饮食建议的渠道也更加多样化,这使得运动
营养食品市场的潜力不断释放。
    对于不同运动强度的人群,需要提供不同的营养补充方案,以满足其身体恢
复和能量补充的需求。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运动营养食品企业不断进行技术
创新和产品升级。不仅如此,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运动营养食品与智能硬件的
结合也成为了该行业的新趋势。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消费者对于运动营养
食品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这就要求运动营养食品行业在产品上做出更多的创新。
未来,运动营养食品行业将会推出更多种类的产品,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
比如针对不同运动类型的专业营养配方、针对不同年龄段人群的营养配方等。
    另外,近年来,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积极进行产品升级,并且不断扩大
销售渠道,增加市场推广力度,在保证原有市场占有率的情况下,开发了新的细
分市场,固体剂型、液体剂型等产品的市场需求快速增加,实现了公司销量、业
绩大幅增加,对产能的需求相应增加。
    因此,公司需要增加该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进一步增长公司生产能力,丰富
公司产品种类,以适应新的发展要求。
    五、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是基于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
发展运营的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未改
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性质和投资目的,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规模,是基于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作出的审慎
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部分募投
项目投资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涉及构
成关联交易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
投资规模是基于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作出的审慎
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加部分募投
项目投资规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涉及构
成关联交易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已经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是公司根据
募投项目未来实施规划及实际业务发展运营的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
资金管理》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