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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公告]颖泰生物: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4-12-11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北京颖泰
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颖泰生物”、“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
定,对颖泰生物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2020 年 6 月 12 日,颖泰生物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42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不超过 1 亿股新股,截至 2020 年 7 月 6 日,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 1 亿股,发行价格 5.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5,0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1,992,868.50 元,本次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考 虑 可 抵 扣 增 值 税 人 民 币 1,868,328.20 元 后 为 人 民 币
513,861,196.70 元。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川华信验[2020]第 0055 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要求,颖泰生物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
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制度于 2016 年制定并经公
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颖泰生物分别于 2021 年 12 月和 2023
年 11 月对该制度进行修订,两次修订分别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 年 7 月,颖泰生物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行、保荐机
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升科技园支
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2020 年 8 月 13 日,颖泰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 亿元向全资子
公司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虞颖泰”)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
目“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及偿还浦发银行绍兴
上虞支行 3,000 万银行贷款。为方便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公司增加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向全资子公司上虞颖泰提供的募集资金借款存储于增开募集资金专户,
借款专门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实施。2020 年 8 月,颖泰生物及全资子公司上虞颖
泰、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地银行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坪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15862200034862817    71,262,105.57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东升科技园支行
 上虞颖泰精细化工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
                                            0117014210005482          2,911,102.08
 有限公司             限公司大坪支行
                              合计                                  74,173,207.6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颖泰生物累计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用以实施
“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为人民币
348,080,932.84 元,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
74,173,207.65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545,000,000.00
 发行费用                                                     31,138,803.30
 募集资金净额                                                513,861,196.70
 二、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8,392,943.79
 三、募集资金使用                                            448,080,932.84
 其中: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
                                                             348,080,932.84
 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0.00
 四、募集资金余额                                             74,173,207.65
注:以上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0 年至 2022 年,因地域冲突、极端天气、全球公共卫生事件等外部因素
的影响,募投项目所需的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物料采购受限,项目整体推进缓
慢。2022 年第四季度起,受先前海外市场客户放量采购、渠道库存高企的影响,
市场端出现采购观望、延迟采购及去库存等情况,加剧了阶段性的供应过剩,导
致农药价格整体持续下行。此外,随着国家产业政策的引导和环保政策的趋严,
行业标准对产品质量、工艺标准、生产安全及环保指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着
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颖泰生物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了产品布局及生产计划,
并根据整体生产计划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对项目整体进度做出适当延期调整。
    2022 年 3 月 16 日,颖泰生物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颖泰生物充分
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
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
目”时间延长至 2023 年 12 月底。
    2023 年 12 月 11 日,颖泰生物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计
划及实际情况,再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
综合回收利用项目”规划建设期进行延期,即将项目规划建设期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除上述延期外,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
变。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
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本次募集资金
账户余额为 74,173,207.65 元,作为本次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承诺投入募集     利息及理财收益扣    累计已投入募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资金净额       除手续费后净额        集资金金额       节余金额
 农药原药产品
 转型升级及副
              413,861,196.70           8,392,943.79   348,080,932.84    74,173,207.65
 产精酚综合回
 收利用项目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合计      513,861,196.70        8,392,943.79   448,080,932.84    74,173,207.65
注:利息及理财收益不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
       六、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方面,颖泰生物在实施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
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
有效的原则,通过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多方资源等措施,合理地降低
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另一方面,本项目存在部分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设备采购合同质保金等
款项尚未支付,系该等合同正在陆续验收及对应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
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支付所致。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完毕后,剩余待支
付款项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七、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分配资源,颖泰生物拟将本次项目的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更好的提升公司的经
营效益。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颖泰生物将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办理相关募集资金
账户销户手续。同时,颖泰生物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及开户银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0 日,颖泰生物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募投项目“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予以结项,并
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74,173,207.65 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第
二十条:“上市公司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
入)金额低于 2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董事会审议
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当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超
过 200 万元或者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需经过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
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当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高于 500 万元
且高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10%,还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24 年
12 月 2 日,募投项目“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用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74,173,207.65 元,高于 500 万元且高于本次募投
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 513,861,196.70 元的 10%,因此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2 月 10 日,颖泰生物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颖泰生物监
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农药原药产品转型升级及副产精酚综合回收利
用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
根据项目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
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颖泰生物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颖泰生物本次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孔辉焕                    李文松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