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一诺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22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4-031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号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时间、方式、召集人及主持人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65,787,6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467%。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6,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3%。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武恒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拟提名武
恒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
致,并选举其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齐萌、徐
冯逸如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5,787,61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交所修订《北京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
—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 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
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5,787,61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 披露的《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告编号:2024-009)、《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告编号:2024-010)、《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告编号:2024-011)、《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4-012)、《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4-013)、《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4-014)、《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4-015)、《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4-016)、《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公
告编号:2024-017)、《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公告编号:2024-01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65,787,61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议案内容
     (一) 《关于提名高振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高
振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 《关于提名牛富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牛
富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 披露的《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     《关于提名高振胜      165,787,610             100%              当选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4.02     《关于提名牛富刚      165,787,610             100%              当选
           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
 序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号
  1    《关于提名    11,554,553       100%      0             0%     0           0%
       武恒光先生
        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并调
        整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
  3     《关于修订    11,554,553    100%    0      0%          0       0%
        公司制度的
          议案》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得票数                          是否当选
 序号              名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4.01      《关于提名高振      11,554,553       6.9695%              当选
           胜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提名牛富      11,554,553       6.9695%              当选
           刚先生为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鹏鹤、段琪琦
(三)结论性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武恒光   独立董      任职     2024 年 2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事                  22 日       时股东大会
朱德胜   独立董      离职     2024 年 2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事                  22 日       时股东大会

高振胜      董事     任职     2024 年 2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22 日       时股东大会
牛富刚      董事     任职     2024 年 2 月 2024 年第一次临      审议通过
                                 22 日       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决议》
     (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