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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美之高: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2024-07-16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仅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7 月 30 日 15:00—2024 年 7 月 31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
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
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
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
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
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
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
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
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4765          美之高       2024 年 7 月 23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3008 号宝能中心 E 栋 33 层 01-04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选举黄华侨、蔡秀莹、黄佳茵、路冰为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对本议案的决议作出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选举陈燕、林运发、王承志为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议案的
决议作出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现选举唐宏猷先生、韩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与 2024 年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监事候选
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
定的任职资格。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履行职责,在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仍由第三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https://www.bse.cn/)披露的《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累积投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三);
上述议案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
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
人 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2、法
人股 东由法人代表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
登记;委 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
书及营业执 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29 日上午(9:30-11:30)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岚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 3008 号宝能中心 E 栋 33 层 01-04 号
电话:0755-25161658    传真:0755-89940016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