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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贝特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08  

 证券代码:835185          证券简称:贝特瑞           公告编号:2024-052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7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光源四路贝特瑞新能源科技
大厦 26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贺雪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2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38,232,4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65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2,624,7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037%。通过现场投票参与本次股
东大会的股东共 12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765,607,7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8.5614%。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关联方,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方
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13,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鞠彤欣因工作原因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常务副董事长黄友元先生代表董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董事会运行
 及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7,749,3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
反对股数 483,0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监事会主席孔东亮先生代表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监事会运行及
 公司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的工作做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7,749,3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
反对股数 483,0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建军)》(公
告编号:2024-026)、《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于洪宇)》(公告编号:2024-027)、《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滔)》(公告编号: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7,749,3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
反对股数 483,0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7,749,3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
反对股数 456,27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弃权股数
26,8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2%。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
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
编号:2024-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7,749,3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
反对股数 483,0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暨落实“提质守信
重回报”行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7,765,12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43%;
反对股数 362,362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2%;弃权股数
104,95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报表数据,编制了 2023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7,749,3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
反对股数 483,0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 2024 年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确定的经营目标,结合市场的具体状
况,编制了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7,749,3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
反对股数 483,0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7,775,93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5%;
  反对股数 456,27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44%;弃权股数
  2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837,749,34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24%;
  反对股数 483,09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6%;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参会股东中,不涉及需回避表决的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023 年年度
(六)                    45,887    8.9413% 362,362 70.6083% 104,951 20.4503%
         权益分派预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丽娟、郭馨雨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中国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贝特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