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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奔朗新材: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4-09-30  

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
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
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奔
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2998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
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 4,547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 318,29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5,768,440.56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282,521,559.44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全部到账,并
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C1038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累计投入进度
                                 调整后拟投入募 累计投入募集资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
                                 集资金总额(1) 金总额(2)                            使用状态日期
                                                                    (3)=(2)/(1)
       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
 1                                     19,924.16         2,922.26              14.67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制造新建项目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
 2                                      8,328.00          937.82                  11.26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
               合计                    28,252.16         3,860.09              13.6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
        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都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1          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
               公司“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已经充分论
        证。公司募集资金到位以来,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
        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截至目前,公司“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
        能制造新建项目”土建工程已基本完工。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全球宏观经济
        环境、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为匹配现有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审
        慎控制“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投资进度,使得“高性能金刚石
        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的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
        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2、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
           公司“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条件较前
        期勘测的复杂程度提高,项目与周边现有建筑物距离较近,使得项目工程建设复
        杂程度有所增加,同时受到 2024 年二季度广东地区持续降雨天气的影响,对建
设进度造成了不利影响。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行业内整体市场需求变化
等因素影响,为匹配现有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审慎控制“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
项目”投资进度。截至目前,公司“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土建工程尚在
推进中,整体进度较计划有所延后,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综上所述,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
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在充分考虑目前全球宏观经济环
境、市场环境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后,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高性能金刚石工具智能制造新建项目”及“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
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全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及项目实
际情况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议,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
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未来,公司将积极推动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促进项目高质量、顺利的实施,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金刚石工具
智能制造新建项目”及“企业研发中心建设新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结合全球宏观经济环
境、市场环境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
用途、实施主体及投资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
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