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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芭薇股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2024-04-26  

证券代码:837023            证券简称:芭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积极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合
理回报广大投资者,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公司拟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具体方案如下: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 4 月 26 日披露的 2023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80,810,826.38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69,280,823.21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84,600,000 股,以未分配利
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
红利 16,920,000 元。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
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
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意,0 票弃
权,0 票反对。



 三、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
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一)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根据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由股东大会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五)公司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正,且不存在影响利润分配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的情况下,可
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是否进行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及每次以现金方
式分配的利润占公司经审计财务报表可分配利润的比例须由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策程序、执行
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重大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四、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或相关主体作出过关于利润分配的公开承诺,相关承诺未履
行完毕。
     1.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
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
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
述制度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公司上市后,如果公司未履行
或者未完全履行上述承诺,有权主体可自行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对公司采取相应惩罚/约束措施,公司对此不持有异议。
     2. 公司实际控制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就利
润分配政策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实际控制人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促使发行人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发行人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的相关规定,严
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实际控制人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
限于:
     (1)根据《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
督促相关方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2)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
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3)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五、其他
    1、本次权益分派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将在
决策程序通过后 2 个月内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