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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芭薇股份: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红渠)2024-04-26  

证券代码:837023        证券简称:芭薇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红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

号——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

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

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作任务。现将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何红渠,男,1964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1989 年 9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中南大学会计学助教;1991 年

9 月至 1996 年 8 月,任中南大学会计学讲师;1996 年 9 月至 2003年 8

月,任中南大学会计学副教授;2003 年 9 月至今,任中南大学会计学教授;

2010年 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2 月至 2015 年6 月,任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1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8 月至
2019 年 6 月,任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2 月,任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 8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 年 9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芭

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湖南国科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2 月至今,任湖南三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江苏米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

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

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

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出席会议的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3次。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

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3年度,本人

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或                     是否存在连续
                                         缺席
           应出席    通讯表    委托出           三次未亲自出      列席
                                         董事
 独立董    董事会    决出席    席董事           席或者连续两      股东
                                         会会
 事姓名    会议次    董事会    会会议           次未能出席也      大会
                                         议次
             数      会议次      次数           不委托其他董      次数
                                           数
                       数                       事出席的情况

何红渠        9         9         0       0          否            3

    (二)出席审计委员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积极参加会议,并在工作中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针对公司《关于公司2023 年第

三季度审阅报告》内容,认为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等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

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报告内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

独立意见。2023年度,本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意 见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独立意见事项
                                                                           类 型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申请建设银行贷款暨关联担       同意
2023年2月15日
                  十六次会议        保的议案》
                                    2.《关于申请浦发银行贷款暨关联担
                                    保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       同意
2023年4月26日
                  十七次会议        摘要的议案》
                                    2.《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授权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公
                                     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和办理综
                                     合授信融资及贷款的议案》
                                     8.《关于更正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9.《关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补充确
                                     认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同意
2023 年 6 月 8 日
                    十八次会议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议案》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
                                     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及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鉴证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开立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
诺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事项出具有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
措施的议案》
13.《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中介机构的议案》
14.《关于虚假陈述导致回购股份和
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议
案》
15.《关于聘任陈彪为公司副总经理
的议案》
16.《关于聘任冷智刚为公司副总经
理的议案》
17.《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广东芭薇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的议案》
18.《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
                                   度的议案(之一)》
                                   19.《关于制定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治理相关制
                                   度的议案(之二)》
                                   20.《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审阅
                                   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同意
2023年7月21日
                  十九次会议       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       同意
2023年8月25日
                  二十次会议       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3. 《关于更正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
                                   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 《关于调整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同意
2023年9月5日
                  二十一次会议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发行底价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 《关于提名蔡光云先生为第三届       同意
2023年10月25日
                  二十二次会议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审计报
                                   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审阅报告      同意
2023年11月6日
                  二十三次会议     的议案》

    四、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与内审部门沟通年度审计计划,

对公司内审工作中关注到的重大事项进行跟进,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持续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及时了解审计范围、

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

时完成审计工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实地考察等机会对公司经营状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

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

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

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

献计献策。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如下:

    (一)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二)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

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

益。

    (四)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七、自我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的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对公司规范治理

和健康发展以及中小股东的权益保护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在报告期的工作过

程中,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

情况发生。

    借此年度述职的机会,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

公司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2024

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恪尽职守,勤勉尽职,

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

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

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共同努力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

    最后,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创

新发展,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全面提

升企业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广东芭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红渠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