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太湖雪: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12  

     证券代码:838262      证券简称:太湖雪     公告编号:2024-070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太湖雪蚕桑文化园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毓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7,953,2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3950%。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非独立董事贾新华先生由于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职务。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孙建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苏
州太湖雪丝绸股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667,83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苏州震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陆耀华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因其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补选
监事就任之前,仍履行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提名沈玲俊女士为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37,953,217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股数 0 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补选公司第
  一      三届董事会非独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立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侍文文、郑华菊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2024 年第二次
 孙建农      董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11 日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第二次
 沈玲俊      监事        任职        2024 年 9 月 11 日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太湖雪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