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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晶赛科技: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2024-06-18  

证券代码:871981         证券简称:晶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北京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收到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
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4】第 041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
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晶赛科技)董事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我部在上市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关于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你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61 亿元,同比下降 6.70%;毛利率为 10.87%,
较上期减少 8.02 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6.52 万元,同
比下降 112.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
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643.99 万元,同比下降 159.95%。你公司自上市后连续
2 年业绩下滑。分季度看,扣非后净利润前三季度均为负、第四季度为正。
    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
明营业收入及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影响因素在你公司上市前是否
已存在、目前是否仍处于持续状态,公司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及你公
司为改善盈利能力采取的应对措施;
    (2)结合公司业务季节性波动、成本费用支出及资产期末计价等情况,说
明公司前三季度亏损、第四季度盈利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关于应收票据
       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3,459.13 万元,其中已背书或贴现但尚
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为 2,633.87 万元,均为未终止确认票据。
       请你公司说明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依据、背书或贴现票据未终止确认的原
因、背书或贴现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关于存货减值测试
       2023 年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 1.18 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140.77 万
元,账面价值 1.07 亿元。2024 年第一季度你公司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517.52 万
元。
       请你公司:
       (1)说明 2024 年第一季度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依据及计算过程;
       (2)说明 2023 年末进行存货减值测试的过程与依据,并结合存货构成、库
龄、库存状态、主要产品价格走势、2024 年第一季度跌价准备计提情况等,说
明 2023 年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就问题(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针对存货减值测
试实施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及结论。


       4、关于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你公司销售费用 1,149.72 万元,同比增长 17.6%。其中职工薪酬
746.49 万元,同比增长 18.67%;差旅及招待费 198.90 万元,同比增长 34.17%;
广告宣传费 34.17 万元,同比增长 132.09%;销售佣金 81.72 万元,去年无此项
费用。
       请你公司:
       (1)结合报告期内宣传推广活动的开展情况,说明销售费用增长较多的原
因及合理性,与公司的经营业绩是否匹配;
    (2)结合销售人员变动、公司薪酬政策、人均薪酬水平等情况,说明销售
费用-职工薪酬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3)说明销售佣金的核算内容、主要支付对象名称、与公司的关系、计算
方式等,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是否发生变化,本期发生销售佣金的原因。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5、关于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费用 1,642.28 万元,同比减少 25.20%。
    请你公司结合研发人员变动、主要研发项目进展情况等,说明本期研发费用
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会对公司后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请你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 2024 年 7 月 2 日前
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邮箱(feedback@bse.cn)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尽快组织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晶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