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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雷神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刚)2024-04-02  

证券代码:872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志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作为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李志刚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

——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

作用,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战略规划、提名任命

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李志刚,男,197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开

大学管理学博士,中国海洋大学教授。2010年09月至 2011年09月,在

                                      1
多伦多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99年7月至 2000年9月,担任内蒙古伊

利股份有限公司区域营销经理;2006年7月至今,任职中国海洋大学,

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2023年1月至今

担任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

    经过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并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以下说明:

    1、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

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不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2、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百分之一以上,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没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

任职。

    3、本人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也没有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4、本人没有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


                               2
  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

  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5、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

  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会        列席股东大会
           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会会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7              7              0              0                   4

李志刚   是否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
                                                                     否
         能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
         是否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                    否
         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故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

  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门委员会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三个专门委

  员会,在 2023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第三
                                        3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

   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情

   况如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委员会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0             0              0         0
       李志刚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战略委员会         0             0              0         0


        在2023年度,本人参与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为公司提名符合相关要求的独立董事

   候选人。

        三、对公司重大事项履职情况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特别是

   公司重大事项,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具体事项
                                                                                    类型
                               1、《关于预计 2023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2023 年 2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
月 14 日  十八次会议
                               3、《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4、《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3 年 3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月 29 日  十九次会议
                               3、《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
                              4、《关于<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2023 年 4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
月 20 日     一次会议         3、《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2023 年 8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第 《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
                                                                              同意
月 15 日  三次会议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
2023 年 10
           立 董 事 专 门 会 议 《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月 25 日
           第一次会议

           本人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议的以上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3 年度,特别是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本人与承办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

   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在 2023 年度,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外,为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还通过现场考察、电话、邮

   件、网站等多种途径与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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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2023

年 11 月 21 日,本人就公司关联交易情况与管理层进行现场沟通交流,
并向公司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在 2023 年度,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公司外部环境以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
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

认真听取并采纳我们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我们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

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在 2023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在严格

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同时,加强对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相关问题的关

注,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各项信息披露工作,有效保护中小股

东的利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在 2023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

在提议聘用或解聘审计机构的情形;不存在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形。

    在 2023 年度,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定期通

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积极配合本人有效行使职权,不存在妨

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2024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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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志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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