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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雷神科技:国泰君安关于雷神科技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2024-09-0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神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雷神科技履行持续
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规定,对雷神科技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雷神科技全资子公司雷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神香港”)
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海尔路支行”)
申请授信业务,公司为雷神香港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不超过 3 亿
元人民币,雷神香港在授信额度内开展相关业务。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决策与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4 年度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主要用于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业务
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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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进展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担保范围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雷神香港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雷神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住所:Room 2105, Trend Centre, 29-31 Cheung Lee Street, Chai Wan, Hong Kong

   注册地址:Room 2105, Trend Centre, 29-31 Cheung Lee Street, Chai Wan, Hong
Kong

   注册资本:12,000 万港元

   实缴资本:12,000 万港元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核心零部件的采购业务以及海外销售业务

   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13 日

   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二)雷神香港信用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总额:868,970,641.19 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流动负债总额:586,080,368.55 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282,890,272.64 元

   2024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率:67.45%

   2024 年 1-6 月营业收入:885,097,005.8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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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 年 1-6 月利润总额:2,629,513.56 元

    2024 年 1-6 月净利润:2,195,643.79 元

    审计情况:未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雷神香港向建行海尔路支行申请授信业务,雷神科技为雷神香港申请授信业
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 3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7 日。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公司为满足雷神香港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公司为
雷神香港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公司为雷神香港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要求,公司在担保期内对其经
营管理风险进行严格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雷神香港运营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要求,不会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担保经雷神科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
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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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上述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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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聪                成晓辉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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