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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雷神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15  

证券代码:872190         证券简称:雷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9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路凯林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

息披露平台上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
总数 45,953,7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9538%。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的《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010,19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苏州海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
             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29 日披露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的《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

         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5,953,768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
(一)                              0            0%      0            0%      0            0%
          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
(二)                              0            0%      0            0%      0            0%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 (青岛) 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晓敏、李雯雯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
                                             3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议案生效

        情况
 姓名      职位   职位变动       生效日期            会议名称      生效情况

                                                   2024 年第一次
李艳兵     董事     任职     2024 年 11 月 14 日                   审议通过
                                                   临时股东大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雷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青岛雷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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