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好医疗”或“公司”)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对锦好医疗 2023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13 号)文件核 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方式发行股票 1,25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0,000,000.00 元(超额 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9,863,207.55 元(不含税)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0,136,792.45 元(超 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智慧医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智能助听器设计研究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441C00069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募集资金以 往年度已 使用金额 185,122,570.87 元,本报 告期使 用金额 7,800,195.84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见下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金额 210,000,000.00 减:承销保荐费(不含税) 14,811,320.76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195,188,679.24 减: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3,146,226.42 减:剩余发行费用(不含税) 1,905,660.37 募集资金净额 190,136,792.45 加:利息和理财收益收入 2,816,254.77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1,668.90 减:置换预先支付的智慧医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入 15,559,380.79 减:支付智慧医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款 94,016,987.42 减:支付智能助听器设计研究中心项目工程款 31,076,0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52,270,398.50 减:销户转出 28,611.61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三)公司募集资金各银行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各银行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账号 初始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广发银行惠州仲 9550880207359101248 161,266,067.92 0.00 已销户 恺科技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惠 州仲恺高新区支 2008022029200406025 33,922,611.32 0.00 已销户 行 合计 195,188,679.24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 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仲恺高新区支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科技园支行分别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各项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向保荐机构提供专户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和 2023 年 8 月 31 日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销户前结存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基本户。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仲恺高新区支行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仲恺科技园分别签署 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需要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但受到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的影响,公司存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的 情形。 因近年来雾化器产品原材料价格不断走高,雾化器产品毛利率和利润空间不 断下降,基于对未来行业发展的考虑,经综合评估后公司决定调整经营战略,暂 不购置相关生产设备新建雾化器生产线。原“智慧医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只新建助听器生产产能,经营战略调整后造成募投项目中已完工的用于生产雾化 器的厂房暂时闲置。为了提高厂房的利用效率,公司将暂时闲置的雾化器生产厂 房用于出租,变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是公司基于经营发展情况做出的适时调整, 不会对公司总体效益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提高募投项目的利用效率,符合公司 未来总体发展规划,不涉及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 际用途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购买资产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 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 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 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存放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出具鉴证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 34-00023 号,认为:锦好医疗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锦好医疗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效执行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锦好医疗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锦好 医疗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 190,136,792.45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800,195.8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2,922,766.71 不适用 总额比例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用途 更项目,含 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1) 额 入金额(2) 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3)=(2)/(1) 态日期 效益 化 智慧医疗产品 2023 年 6 月 生产基地建设 否 99,672,000.00 5,432,114.29 109,576,368.21 109.94% 不适用 否 30 日 项目 智能助听器设 2023 年 6 月 计研究中心项 否 38,276,817.96 0.00 31,076,000.00 81.19% 不适用 否 30 日 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2,187,974.49 2,368,081.55 52,270,398.50 100.16%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190,136,792.45 7,800,195.84 192,922,766.71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 否 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但 情况说明 受到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的影响,公司存在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际用途的情形。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需要置换的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不适用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 不适用 明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