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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新赣江: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04-02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

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和《江西新赣

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要求,在

2023 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成立。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程谋、石美金、肖永欢,会计专业人士石美金

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具体情况

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

 2023 年第一次    2023 年 10 月   《2023 年第三季   同意:3 票

     审计委员会      27 日           度报告》       弃权:0 票

                                                    反对:0 票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相关财务报告,与公

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

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公司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

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稳健的原则,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符

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报告期内的财务审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

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

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协调治
理层及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

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

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

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

人提名聘任相关事项,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

行了监督,对内部审计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

行了检查和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

全,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

题。

    四、总体评价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认真审议了公

司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建设等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

导、协调、监督的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和稳健发展。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

专业作用,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情况、内部控制

效果等重要事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风险,推动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的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科学合

规,推动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的持续提升。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