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新赣江: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4-04-02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31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
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及证监会
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要求,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03 位,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82 人;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 年审计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
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
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
易、租赁业务等。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
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
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
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审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
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情况
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
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其他鉴证报告客观、
公正、公允。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