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新赣江: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02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5)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为 103 位,注册会计师人
数为 70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82
人;
2、聘任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及独立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自 2023 年底起,启动对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审计的工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治理层、
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成立。委员会由 3 名
董事组成,分别为程谋、石美金、肖永欢。根据公司《江西新赣江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自 2023 年底开始,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审前沟通。共同对 2023 年度
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
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后
续持续了解 2023 年度审计情况,并审查相关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
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