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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临时公告]新赣江: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美金)2024-04-02  

 证券代码:873167       证券简称:新赣江      公告编号:2024-028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美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石美金,女,1984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

 士学历。 2007 年 7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经理;2017 年 1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杭州睿沣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1 年 9 月至今,担任绿城建筑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核算管理专业副总监;2022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1 号——独立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通过

查阅资料、与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及

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到全资子公司江西众源

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源药业”)进行实地考察,在公司现场工

作时间为 12 天。工作内容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公司 2023 年度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

自出席并对董事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本人认为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规范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不存在

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出行公司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   出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董事会方式
                   次数                        会次数         方式

   石美金          10            现场            4            现场

2023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

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成立。委员会由 3

名独立董事组成,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2023 年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1 次,本人出席了会议,能够严格按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部分,切实履行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

及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公司内部控制

体系建设及有效运行,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审

计工作计划,监督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机构等职能。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已出席,严格按

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勤勉、

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等

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形如下:
                                                           事前认
序   发表事前认   会议时间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相关事项   可意见
号   可会议名称                                            类型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1                                 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   2023年4月26日
     会议
2                                 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同意


     第二届董事
3    会第二十一 2023年5月25日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暨     同意
     次会议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序   发表独立意                                                      独立意
                     会议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相关事项
号   见会议名称                                                      见类型

                                  关于豁免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1                                                                    同意
                                  议提前通知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2023年1月3日
     会第十七次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
2    会议                         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方案的独立意     同意
                                  见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3                                                                    同意
                                  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4                                                                    同意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5    会第十八次   2023年3月15日   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的独   同意
     会议                         立意见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6                                                                    同意
                                  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7                                 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     同意
                                  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8                                                                    同意
                                  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6日
     第二届董事                   关于对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
9                                                                    同意
     会第十九次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会议                         关于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
10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性关
11                                                                    同意
                                   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12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   同意
                                   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二级子公司暨
13    会第二十一   2023年5月25日                                      同意
                                   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任命程树平先生为公司财务
14                                                                    同意
                                   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关于提名张佳女士为公司董事候
15    会第二十二   2023年6月5日                                       同意
                                   选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募集资金余额转出并注销募
16                                                                    同意
                                   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                   《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17    会第二十四   2023年8月28日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同意
      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2、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规定的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2023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1、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该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审议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

度报告及摘要》、《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4、审议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审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 年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与募集资金有关的议案。本人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就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相关事项与

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

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全面听取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年报预审的审计计划及预审中发现的问题、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的

报告等相关事项,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

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情况。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 2022 年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3 年审计

工作计划,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情况的汇

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

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

行情况,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客观

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并利用自己在行业技术领域的特长和专业知

识,做出独立、公正地判断,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积极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 2023 年度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3、报告期内,本人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

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4、本人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与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别是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8 月出台的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新政策、新规定,通过积极

参加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组织的相

关专项培训,加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北京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2023 年修订)》《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

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监管新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遵

守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

   (七)、其他事项

    除本报告所述的上述情形外,公司未发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的

其他事项,本人未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

款所列的独立董事特别职权。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的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

积极贡献。




                                   江西新赣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石美金

                                               2024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