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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科A: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0万科02”公司债券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2025-01-24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行使“20 万科 02”公司债券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149057          证券简称:万科 A、万科 H 代、20 万科 02

                             公告编号:〈万〉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债券代码:149057。

    2.债券简称:20万科02。

    3.赎回登记日:2025年3月14日。

    4.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3月17日(2025年3月16日为休息日,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后同)。

    5.赎回价格:人民币103.42元/张(含当期利息,且当期利息含

税)。

    6.债券赎回比例:100%。

    7.摘牌日: 2025年3月17日。



    一、“20万科02”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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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债券简称:20 万科 02。

    4.债券代码:149057。

    5.债券余额:10 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赎回

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3.42%。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

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

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

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

额的本金。

    9.选择权条款:

    (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5 年末行使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媒体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发行人决定行使

赎回选择权,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5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

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所赎回的本金加第 5

个计息年度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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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在第 6、7 年存续。

    (2)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 5 年末调整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

券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以深交所、证券登记

机构和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的方式发布关于放弃行使赎回权的公告,

将同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

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票面

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不变。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

日前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

第 5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0.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1.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

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赎回的程序和时间安排

    1.本期债券赎回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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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约定,公司可于第5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决定是否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决定行使“20万科02”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20万科02”全部赎回。

    2.本期债券赎回的时间安排

    (1) 付息登记日/赎回登记日/最后交易日:2025年3月14日。

    (2) 付息日/赎回资金到账日:2025年3月17日。

    (3) 赎回日/摘牌日:2025年3月17日。

    三、本次赎回实施方案

    1.赎回对象:本次赎回对象为截至2025年3月14日(含)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20万科02”全

部持有人。2025年3月14日买入“20万科02”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

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2025年3月14日卖出“20万科02”债券的投资

者,不享有本次赎回的本金及利息。

    2.赎回价格:人民币103.42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且当期利息

含税)。公司赎回债券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损失,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本次赎回债券享有2024年3月16日至2025年3月15日期间的利

息,票面年利率为3.42%。每10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0元)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34.2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7.36元;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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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4.20元。

    4.赎回本金及付息办法: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

本期债券的赎回工作。在本期债券赎回资金到账日前2个交易日,即

2025年3月13日,公司将本次赎回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该赎回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

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证券登记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证券

公司在赎回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关于本次赎回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税收法规和文件

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

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00%,根据《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

业所得税、增信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34号)的规定,自2021

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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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63号万科大厦

 联系人:肖哲

 联系电话:0755-22198759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受托管理人项目组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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