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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川能动力:关于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进展之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01-17  

债券代码:   148936.SZ                     债券简称: 24 川新能 GCV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四川
 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进展
                                  之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团结路 311 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披露《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3 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四川省新
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乡村振兴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4 川新能 GCV01”,债券代码:148936.SZ)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
则(2023 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
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第 2 号——临时报告(2023 年 10 月修订)》等相关规
定及“24 川新能 GCV01”的《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约定,现就发行人控股股东
战略重组情况报告如下:
    发行人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
划战略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号),披露四川省人民政府拟启
动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与四川省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集团”)的战略重组事宜;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四川省能源投资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战略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88 号),披露能投集团与川投集团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签署了《四川
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合并协议》,实
施新设合并(以下简称“本次合并”)事宜。
    2025 年 1 月 14 日,发行人收到能投集团通知,获悉能投集团与川投集团于
当日签署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之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该《补充协议》,
新公司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国资委”)、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四川发展”)及四川省财政厅,实际控制人为四川省国资委。四川省国资委、
四川发展及四川省财政厅出资金额分别为 15,516,740,000 元(占比 5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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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053,230,000 元(占比 45.333%)、1,430,030,000 元(占比 4.613%)。《补充协
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生效。
    本次合并尚需履行其他相关必要的程序。
    截至目前,本次合并暂不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不会对发行人
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构成重大影响,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目前发行人生产经营一切正常,发行人将根据本次合并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
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由于本次合并事项后续尚需履行其他相关必要的程序,能否履行完毕相关必
要程序以及是否进行或完成均存在不确定性。
    中信证券作为“24 川新能 GCV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
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
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
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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