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5-02-11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0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
及注销库存股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和 2025 年第一
次 H 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 A 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9 名原激励对象发生工作调动、辞职等情形,根据公
司《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激
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A 股限制性股票共 1,890,000 股
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同时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995,525 股库存
股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下称“本次注销”),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1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公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726,556,821元减少至人民
币8,715,671,29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
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2月11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福寿东街197号甲
邮政编码:261061
联系电话:0536-2297056
电子邮件:securities@weichai.com
3.债权申报所需文件: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
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
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0日